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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被强奸后竟到处炫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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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該文章後,真的深深的感受到,時代真的變了。以前的社會完全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的!
男:真覺得該人實在是罪有應得!真想反問他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他的女朋友、老婆身上他會做和感想?怎可以抱這『反正他醉了誰都不知道!』or『他之後一定找不到我,也不敢四處張揚』之類的心情去做!看到他做出以上行為我認為該男子絕對不太可能是初犯!
女:社會價值觀改變了,但是也沒扯到這種四處張揚的地步吧!不說那種不可能的『三從四德』觀念,但是也不是這樣如此的愛炫耀!還說:『这次』没有50万元绝不和解!有此可見該死子也不像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了,這根本也算是變相的仙人跳了。該女子好像是把自己的身體當做賺錢的工具了吧?

以上為個人淺見,請勿砲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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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03010329 金币 +4 认真回复,鼓励! 2009-7-29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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