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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 屠杀式管理将使论坛萧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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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杀的还是得杀,不能为了人性化的虚名就违背论坛宗旨,有悖论坛特色。
一次被杀或许是冤枉,但如果这个冤枉能让委屈的你有稍许警醒那么这次被杀或许真的是冤枉,但像楼主这样不知自省的话,那么第二次的被杀肯定不是冤枉。
理念上或许会有差异,但是版主砍砍杀杀也是因为他们在此尽义务,我很钦佩每个BBS中为自己喜欢的地方而奉献自己精力与业余时间的版主们,因为没有他们的辛勤就不会有这个BBS的存在。

版规在你眼里或许不合理,但在你能改变你认为的不合理前你能做的只能是先去遵守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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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么第二次的被杀肯定不是冤枉
这句没说清楚,第一次或许被冤枉但第二次不能学会被冤枉那就可能是可能不算冤枉。
我算老鸟了,但我若想去发主贴我会先去参考最近被评分合格格式再发,要想不被冤枉首先也得学会自己不要被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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