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到外国去就得遵守当地的法律,为什么这个保加利亚mm在我们的海滨浴场里半裸日光浴之前就不打听一下我们国家的法律呢,再说了,难道她旁边没有翻译么?没有人提醒她么?
“而对于自己的半裸行为,她并没有很在意,她认为这是一种自由的权利。”
是谁赋予了她这种自由的权利?上帝么?可惜我们这是东方,我们不信上帝。
这分明就是外国人对中国国情的一种不尊重,那是公共浴场,不是私人的,就算是在欧美发达国家,裸浴也是要分地点场合的,对于这位保加利亚mm,我只想说:你不尊重别人,那么别人也就不会尊重你。对于那些跟她合影的人,我也只能说,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