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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安跨国救人 妓女拒出火坑 宁留非洲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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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用一句时下媒体上十分流行的一种表达方式“中国公安跨国救人 妓女拒出火坑 宁留非洲卖淫这一记耳光打了谁?” 这个问题很好理解吗?卖淫一次100美金,折合人民币700元,和老板对分后竟剩350元,假设一天2到3次,那么就会有700到一千元的收入,一年去了几天不舒服的日子,会有20万左右的收入(甚至更多),还有买卖可做,何乐不为呢?
这都是表面现象。要是国内好过这些,她们为什么还有远渡重洋,撇家舍业,冒着战火和疾病去。。。。?恐怕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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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过人间 金币 +3 回复认真,鼓励! 2011-1-3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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